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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秘兼發言人楊家駿。(中評社彭媁琳攝) |
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記者 彭媁琳)藝人黃安是否擁有中國籍受矚目,台灣陸委會主秘兼發言人楊家駿4日在例行記者會中指出:“兩邊人員身份定位按照戶籍區分,兩岸都是單一戶籍制度,但是擔心大陸內部法規有潛規則,讓身份認定出現模糊,已經請海基會去了解,但海協會還沒有答覆。”
移民署近日認定,黃安以台胞證進出兩岸多次,具有台灣的戶籍,不過黃安是否擁有大陸戶籍一事,台灣無法調查。
楊家駿表示:“兩邊人員定位按照戶籍區分,都是單一戶籍制度,不過擔心大陸內部法規會有潛規則,模糊身份界定,已經請海基會了解。大陸是單一戶籍,兩岸人民身份以戶籍區分,是很清楚的,雙邊在法律層面是一樣的,目前海協會還沒有答覆。”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第九條之一則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份及其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
楊家駿表示,有些大陸配偶甚至在台長期居留階段就被除籍,因此兩岸都有防止雙重戶籍的機制。但政府擔心大陸內部實務運作不夠嚴謹,或有潛規則,恐造成身分區別模糊,陸委會為此正向陸方了解設籍實務運作情況。
對於戶籍和國籍差別的問題,楊家駿表示:“這是引用國籍法和戶籍法的問題,兩岸關係條例區分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是以戶籍區分,不是國籍,這讓兩岸人民的身份地位和狀態是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