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前不久,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對其負責監督的某單位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原來,根據群眾舉報,某單位存在以貸還貸、資不抵債等問題,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經過深入核查,立案審查5人,並給予黨紀處分,同時提出整改建議。這也是天津市各派駐機構深化機構改革、延伸監督觸角、強化精准監督的一個縮影。
2018年以來,天津市紀委監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推進派駐機構改革,著力構建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督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的派駐監督體系。
“原44家派駐機構調整為41家,整體減少3家,調整25家派駐機構監督範圍,綜合監督範圍進一步擴大。”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改革任務落實、隊伍建設、幹部培養等方面出發,重新任職117名派駐機構幹部,其中交流任職34名,幹部隊伍結構更加優化。”
天津市對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方案精神,結合全市機構改革實際,出台《天津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改革方案》,理順派駐機構與中央和天津黨政機構等對應關係,明確總體要求、機構設置、監督範圍等內容,保證派駐機構迅速開展工作。
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發揮派駐監督作用,選優配好幹部是關鍵。天津市紀委監委扎實做好派駐機構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對交流任職的幹部開展集體談心談話,把有關情況講清楚、講到位,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同時,通過組織學習大講堂、研討班、輪訓班、掛職鍛煉等多種形式的實訓代訓,補齊幹部能力短板,不斷提高履職水平。
為確保改革責任落實到位,市紀委監委將工作責任分解細化,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等有關廳部室、各派駐機構明確第一責任人,交流任職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承擔原派駐機構移交工作,原派駐機構和新派駐機構均指定一名處級幹部作為聯絡人,劃定時間節點,強化跟蹤督促,確保方案順利實施。
“工作銜接是否到位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環節,為此我們要求各派駐機構及時建立完善工作場地並掛牌運行,以新的機構名稱、新的監督範圍開展工作,並第一時間與新設立、新納入監督範圍的單位建立聯繫,做好細致對接,確保經費資產使用、文件檔案管理、印章領取收回、案件移交等各項工作依規依法進行。”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
此外,天津健全市紀委監委常委會統一領導、委領導直接分管、執紀監督室聯繫、職能部門配合的派駐機構領導體制,不斷強化對派駐機構的領導指導。市紀委監委每半年至少約談一次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每年組織派駐機構主要負責同志述責述廉,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明顯問題,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約談,對隱瞞問題、弄虛作假的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改革後,天津市各級紀委監委各派駐機構以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積極探索派駐監督新路徑,努力把派駐機構打造為“常駐不走的巡視組”。
“我們積極轉變工作方式,認真履行監督職能。針對駐在單位部門負責人年度述責述廉工作中個別幹部重業務輕黨建等問題,先後提出6條紀檢監察建議,均被駐在單位采納,嚴肅整改落實。”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2018年以來,對駐在單位黨員幹部提醒談話8人次、誡勉處理4人次,占處理人數的66.7%。”
2018年1至11月底,天津市紀委監委各派駐機構共處置問題線索6528件、立案1272件、處分1222人,分別同比增長50%、56%、55%。
“派駐機構必須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發現不了問題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查處是瀆職’意識,強化擔當作為,向頑瘴痼疾開刀,切實履行‘前哨、陣地、護林’之責。”天津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鄧修明說。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