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4日電/記者13日從國家版權局獲悉,國家版權局12日發布通知,明確要求,“未經授權禁止通過網絡傳播中央電視台2018年春節聯歡晚會相關節目”。
通知指出,中央電視台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深受人民群眾喜愛、傳播影響範圍廣泛的重要文化產品,已被國家版權局納入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
通知指出,經中央電視台授權,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獨家享有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央視2018春晚的權利。同時,騰訊、愛奇藝、優酷、新浪微博已獲央視國際網絡有限公司授權。
通知強調,除上述網絡公司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通過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IPTV、OTT平台提供直播、點播、下載等服務傳播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的視頻、音頻、圖片等作品。
通知要求,各網盤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戶違法上傳、存儲並分享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提供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的網絡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戶在博客、微博、微信、播客、個人主頁等公眾賬號上傳播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各網絡服務商應當及時受理、加快處理針對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的投訴舉報。
通知要求各地版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加大版權監測監管力度,對本地區主要網絡服務商發出針對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的版權預警提示。
通知強調指出,對於未經授權通過信息網絡非法傳播央視2018春晚相關節目的行為,各省市區版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查處。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