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29日,由交通運輸部、工業信息化部等7個部門聯合頒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此前多部門的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各地要盡快制定實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規。昨天已經有北京、廣州、深圳、濟南交通部門表態,將盡快制定實施細則。
專車新政沒提價格和數量管控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也有多項鬆綁政策:網約車實行按照60萬千米時里程強制報廢制度;網約車平台可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勞動合同和協議;網約車平台按照“兩級工作、一級許可”模式報備,避免重複審核;價格方面,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此外,出租車經營權將設期限無償使用,通過多種方法倒逼傳統出租車行業改革。
記者注意到,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提及網約車數量管控和實施政府指導價的概念。對此,不少解讀認為,這是此次新規經過修改後的重大突破,也意味著各地發展網約車沒有數量管控,價格完全交給市場決定。
對此,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介紹,這樣解讀暫行辦法是不妥的。這次頒布的暫行辦法主體意義是承認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這給地方政府一個明確的信號,應該鼓勵並依法保證這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特大型城市不會無序發展出租車
對網約車還是實施許可管理,即對平台、車輛、人員三方面的許可。“這個許可的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來具體制定,可以實施政府確定許可標準。”王浩說。
對於徵求意見稿中爭議比較大的網約車實施數量管控和政府指導價的內容,這次頒布的暫行辦法沒有提出。這其實是充分體現地方事權,至於數量管控不管控,是否要有市場指導價,都是地方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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