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2日電/近年來,八項規定、反四風等措施有效改善了黨風民風。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滿月”、升學、搬遷等理由大擺“無事酒”的風氣依舊濃厚。記者多地採訪發現,在偏遠地區尤其是山區農村,辦“無事酒”已成為一些幹部斂財工具。有的幹部借辦酒席收一次錢,相當於農民10年的收入。眼下,“無事酒”出現隱秘化、分散化、跨區域等特點。
借擺酒之名違規收錢斂財
“無事酒”,就是除了婚喪嫁娶之外,沒事找事擺場子辦酒席,趁機收取“份子錢”。近年來,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在不少地方尤其是農村較為普遍。今年以來,中紀委官網就通報了多起相關案例。
例如,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區區委督查室主任江義於去年8月和10月,違規先後兩次為其子舉辦升學宴,均未按規定報備。10月辦升學宴時,邀請了親屬以外人員共計29人,違規收取禮金。
從曝光的案例來看,這些幹部擺酒,無非是找個理由收錢。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這些找名目擺酒收錢的幹部,仗著手中有權力,故意為自己設置腐敗由頭,亂‘敲竹杠’,群眾得罪不起,只好‘破財免災’。”
記者採訪發現,越是在人情氛圍濃厚的基層,“無事酒”式的腐敗越為嚴重。秦巴山區的一些村民向記者坦言,很多政策掌握在村幹部手裡,村民要獲得辦事方便,普遍將“趕人情”視為“敲門磚”,通過參加村幹部的酒宴來達到目的。一些村民說,如果不去怕得罪村幹部,容易導致一些惠農補貼、補助等無法享受。
基層官員直言經濟壓力大
“有些幹部頻繁辦酒,收一次的錢頂農民十來年的收入。雖然知道是腐敗,但是卻不得不送。”秦巴山區的一名村民說。
這名村民給記者算了筆賬:自己種四畝田,一年收入不過5000元。而村幹部辦一次酒席,按一般情況下大約40桌,每桌8人,每人就算送禮金200元,收入也達六七萬元。除去辦酒席的費用,隨隨便便就收入五六萬元,約合當地農民10年的收入。
“無事酒”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近年來,西部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紀委多次查處黨員幹部辦“無事酒”斂財。一名被查處的鄉鎮幹部稱,他每年要送四五萬元的“份子錢”。為了將送出去的份子錢收回,他便以搬家為由辦酒席,結果被縣紀委當場查處,並將收取的10萬元禮金退還。“明知縣裡禁止辦‘無事酒’,但我心存僥幸,想著以前很多領導幹部都在辦,自己不辦太吃虧。”他說。
由於頻繁參加酒宴,且禮金越來越高,不少幹部都覺得難以承受。一名工作10多年的鄉鎮幹部告訴記者,他每年家庭收入5萬元,但“份子錢”就要送4萬多元,經濟壓力很大。
■ 焦點
“無事酒”呈隱秘化等趨勢
在中央加大力度整治“四風”的背景下,“無事酒”引起多地重視。湖南、重慶等地對“無事酒”進行了大力整治。
以重慶巫溪縣為例,由縣紀委牽頭出台規定,嚴格限定辦酒席範圍,除婚嫁和喪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辦酒席。婚嫁和喪事需要提前申報,規模被限定在15桌以內。領導幹部一旦被發現違規辦酒席,一律免職,同時還可能追加黨紀處分。
雖然整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無事酒”目前也呈現隱秘化、分散化、跨區域化特點,給監督帶來很大難度。一位紀檢幹部告訴記者:“一些人為了規避檢查,到其他鄉鎮、區縣辦酒席;一些人為了掩人耳目,化整為零,多個場所分散辦酒席;甚至還有一些人,今天辦兩桌,明天擺幾席,只收禮金,不寫禮單,這些都給整治帶來極大難度。”
莊德水等專家認為,現有的“限酒令”“限宴令”在宴請數量、宴請範圍上加以限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很難治本。除了加大懲處力度,更重要的是重構地方政治生態,約束官員手中權力,推動簡政放權,避免官員借權力尋租。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