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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湖北環保局長等12名幹部被問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11 18:38:17


  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為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湖北省監察廳會同省環保廳近期查處了多起地方政府及企業環境違法和項目建設審批監管不力典型問題,並責成相關地方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調查處理,其中因一污水處理廠對存在的問題整改不力,當地環保局局長等12名幹部被問責。

  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通報,2013年,湖北省環保廳在總量減排核查中發現襄陽市餘家湖污水處理廠存在配套管網嚴重滯後;進水負荷和濃度波動大,不符合設計要求,出水水質超標;中控系統建設不完善等問題。但近期排查顯示,這些問題一直未整改到位。

  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襄陽市環保局局長黃斌、市建委主任肖勇分別被誡勉談話;因對企業環保工作監管不到位,襄城區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陳志勇被誡勉談話;因對環評報告把關不嚴,襄陽市環保局時任監管科科長唐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因督辦不力,導致餘家湖污水處理廠工藝不合理,襄陽市城市污水治理公司副經理王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經理熊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與此同時,因對園區企業環保工作監管不力,襄陽市環保局副局長何愛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襄城區環保局副局長高衛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二中隊隊長周其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監管不力,導致餘家湖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不完善,襄陽市城市污水治理公司經理靳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襄陽市建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田春生,時任公用事業科科長胡冬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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