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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疆日報:國家公民是所有信教群眾第一身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3 11:40:12


  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新疆日報:國家公民是所有信教群眾的第一身份

  訪談主持人: 記者 楊萍

  訪談嘉賓: 新疆大學新疆民族文獻研究基地研究員 庫爾班·尼亞孜

  新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徐淳

  和田地區于田縣亞然農民合作社負責人 阿地力·道來提 

  核心提示:宗教極端勢力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從任何人”,公然宣揚“不遵守政策法律,只遵守教規”的極端思想,公開抵制政府的管理,歪曲詆毀國家的法律和政策,極端歪曲伊斯蘭教義,嚴重違背了國家憲法的精神,也違背了伊斯蘭教“愛國、中道、和平”的基本精神。

  伊斯蘭著名的大學者伊瑪目艾哈邁德說過:“人們必須有一個司法機關,否則他們的權利將得不到保障。”司法制度是國家繁榮和發展的堅實保障。它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保護人們的權利,確保人類幸福,它解決糾紛,勸善戒惡,抑制不道德的行為。通過這種方法,就會擁有一個公正的社會秩序,每個人的生命、財產、榮譽和自由才有保障。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國家才能進步,文明才會實現,人們才可以自由地追求他們美好的精神和物質願望。

  歪曲宗教理念既違背法律又違背教義

  庫爾班·尼亞孜:

  《古蘭經》強調:“你們當為正義和敬畏而互助,不要為罪惡和橫暴而互助。”(第五章,第2節)。但宗教極端分子卻無視憲法精神和法律規定,改變正常宗教活動的性質,走向政策法律規定的反面,推行一系列危害社會的行為,既違背了宗教教義和信教群眾的意願,也是不得人心和注定不能得逞的。

  司法對於勸善戒惡有著廣泛的意義,離開國家司法制度,各種惡行紛爭將不會得到正確公正的裁決,社會秩序將陷入混亂,個人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伊斯蘭著名的大學者伊瑪目艾哈邁德說過:“人們必須有一個司法機關,否則他們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司法機構的職責就是公正裁決、伸張正義、確保人民的權益,並約束、規範人們的行為。沒有嚴密完善的司法制度,就不能保障人們自覺遵守各種約束。作為穆斯林應該通過合法途徑取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必須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成為守法公民。

  遵守法律是文明社會、法制社會的重要體現。強化法制就是要使人們都來遵守法律,要使社會的運行納入法制的軌道。守法是社會穩定、發展的需要,是法制建設的核心。非法宗教活動的發生就是因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跨越了法律界限。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就在於遵守,違反了就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遵守法律規定、履行法定義務,這既是國家對我們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行為準則。根據我國憲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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