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19日發佈的《廣州市慈善事業發展報告2014》披露,截至2013年底,廣州市登記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達到792個,比2008年底增加626個,增加了超過3.7倍,遠超其他類型社會組織的發展速度。
新華社報道,統計數據顯示,從2009年至2011年,廣州市登記的公益慈善組織(不含備案的社區公益慈善組織)增幅逐年遞增,年增數量分別為28家、72家和96家。2012年1月1日,廣州在全國率先實施社會組織直接登記試點,允許慈善組織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成立,當年新登記慈善組織數量達到229家、2013年又新登記211家。“鬆綁”政策效應明顯,得到了民間慈善力量的積極響應。
而從各類型社會組織的總數來看,截至2014年4月底,廣州市全市共有社會組織6202個(含備案747個)。“直接登記放開之前,廣州市社會組織數量的年均增幅在8%左右,放開後幾年保持在16%左右,總體上算是穩健增長,沒有出現井噴。”
廣州市民政局局長莊悅群說:“學界和一些監管部門對社會組織曾有‘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疑慮,但從廣州實踐來看,這兩年沒有出現大的管理問題。”
本月16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根據《辦法》內容,一些社會組織登記註冊的“軟門檻”也將被消弭。
例如,《辦法》借鑒了廣州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取消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註冊資金要求,由“實繳制”改為“認繳制”,但基金會的200萬元註冊資金仍需“實繳”。
中山大學中國公益慈善研究院執行院長朱健剛認為,恰恰是管理細節上的變化,對社會組織非常重要,因為“這些都是社會組織在實踐過程中切身體會到的困難和阻力”。
朱健剛說,廣州社會組織發展釋放的重要信號是“官”與“民”之間的良性互動,政府廣泛徵求意見、從善如流,而民間力量也對政策積極回應。
莊悅群表示,廣州未來還將進一步降低慈善組織的準入門檻,特別是在註冊場地、註冊資金方面降低標準。“我們還將積極爭取省裡支持,將冠以廣州市行政區劃名稱的公募基金會下放到我市管理,並將市慈善會參照基金會運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