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訊,控方呈上5間銀行保留的交易紀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2005年6月開出一張400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钜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钜源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5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1,080萬元以本票形式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法官提醒陪審團,控方在開案陳詞期間展示的款項流向表及時序表,只為協助陪審團明白控方的指控,圖表內的資料並不是證供,這些資料必須來自真正的證據。
據文匯網報道,控方昨呈上恒生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星展銀行及新加坡星展銀行的交易紀錄,8名分別來自上述5間銀行的職員,亦合共準備了8份證人誓章,但他們全部毋須出庭作供。銀行紀錄顯示,第二被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2005年6月20日兌現一張由新地旗下飛騰財務開出的400萬元支票,支票存入郭炳江的匯豐銀行戶口,同日,郭開出一張金額相同的支票給第四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钜源控制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而支票亦於同日兌現。
控方續指,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有限公司,亦於2005年6月28日開出一張480萬元支票,收款人是郭炳江,同日郭炳江開出相同金額的支票,存入陳钜源與妻子聯名的恒生銀行戶口。另一方面,銀行紀錄顯示陳钜源與妻子的匯豐銀行聯名綜合戶口,多次有款項由儲蓄戶口調動到支票戶口,然後才開出支票,而2005年6月21日至29日期間,陳钜源的女兒Carrie Chan獲授權由父母的支票戶口開出5張支票,分別為37萬、67萬、490萬、55萬及25.8萬元,然後將款項存入Villalta的戶口。
控方指上述五筆存入Villalta的款項,連同郭炳江存入的400萬元,合共約1,080萬元,其間於2005年6月24日,Villalta在北角城巿花園的恒生銀行分行,購買1,080萬元的本票,支付給第五被告、即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本票於6月27日兌現,其中有100萬元存入關雄生姨仔陳美寶的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