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2日電/香港《公司條例》清楚列明,公司只可為合法目的而組成。但“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過去曾在不同公開場合和媒體多次坦言“佔中”是違法行動,更公然在大學校園教授學生“違法亂紀做好漢”,煽動青年人違法亂紀,聲稱以“一餐飯”、“千五元”的“小小代價”來違法“佔中”,縱然留下刑事記錄, 但“三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煽學生“違法亂紀做好漢”
“佔中三人組”戴耀廷、朱耀明及陳健民,去年初宣布發起“佔領中環”,去年1月,戴耀廷在報章發表首篇“佔中”文章〈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鼓吹“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
他其後又在不同文章以“公民抗命”死撐“佔中”違法行動,聲稱“在公民抗命的非暴力行動中,一群追求公義的公民,透過集體違法,之後願為違法行為承擔罪責”。
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多次被外界質疑“知法犯法”。去年3月,“佔中”3名發起人發表“信念書”。當時,戴耀廷在記者會上聲言:“簡單啲講,我地係搏拉(被拘捕)。”他又曾指“佔中”有違法成分,18歲以下人士參與要見家長。
同年5月,戴耀廷又在一個大學研討會上,公開教授學生“違法亂紀做好漢”,公然煽動與會上約100名青年人違法亂紀,聲稱參與“佔中”集會,一般只會罰款1,500元,聲稱以“一餐飯”、“千五元”的“小小代價”來違法“佔中”,留下刑事記錄, “三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聲稱“非暴力”又鼓動流血
外界一直批評“佔中”會流血收場,雖然戴耀廷多次聲稱行動“非暴力”,但他去年9月曾撰文聲稱,比較台灣和香港追求民主的態度,港人“為民主而坐過牢、流過血的,實在也是太少了”,聲言港人要“以更大代價作出犧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