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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法界:釐清“公提”違法利政改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2 09:35:19


  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香港大律師公會日前提出的政改意見,明確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表示,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政改意見,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可以為普選方向起“定調”作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法小組組長王敏剛則認為,特首候選人必須獲得過半數提委支持,以保證有較高認受性,確保社會穩定。

  胡漢清昨日出席香港電台第三台節目後表示,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表的政改意見中,強調了所謂“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讓社會大眾循現有方向提出意見。

  他強調,現階段不應再提甚麼“真普選、假普選”,把事情推到邊緣。“點解一定要學台灣搞甚麼‘公民提名’?就算在英國、美國都沒有‘公民提名’,只有間接提名。” 

  提委會組成可按實況改良 

  胡漢清續說,在有了選舉權後,有關提名機制,即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部分,可以循序漸進,按照本港實際情況作出改良,目前討論的並非“終極方案”。他並批評反對派每次在討論政改問題時,時常都要求“一步到位”,是在“撩交嗌”。

  中央要求漸進 非一步到位 

  他解釋,以他的理解,中央要求的是本港政改須循序漸進,按照實際情況不斷作出改善,而非一步到位,但反對派每次都是要一步到位,“增加提委會成員數目,他們堅決不要,今次再次原地踏步,他們就要向市民交代。”胡漢清又提到由他任主席的基本法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方案,特首選舉可以設“公民推薦”,因提委會有權決定獲推薦者能否成為候選人,不會削弱提委會的權力。而基本法並無要求提委會過半數支持才可出閘,故建議實施“軟性全票制”,委員有權投若干票而非硬性規定投全票。

  王敏剛在同一節目上,也歡迎大律師公會釐清“公民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認為對方已盡了大律師公會的專業責任,對社會作出了的承擔。

  他續說,由於自己屬較保守的人,希望提委會沿用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因選委直接與間接地代表300多萬選民,已有廣泛代表性,而候選人須獲提委過半支持才出閘,以確保本港穩定。

  不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在同一節目中聲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亦有提到要視乎本港實際情況,需要考慮港人意願推動政改,政府有需要聆聽“市民的意願”,又死撐“公民提名”與“公民推薦”同樣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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