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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福出手反制 檢舉洪智坤夜奔敵營會邱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9 12:54:31  


李清福說,今年“總統”大選前洪智坤會邱毅,已經涉及叛黨。(中評社 張啟芳攝)
  中評社高雄7月19日電(記者 張啟芳)民進黨新科中常委李清福反擊中執委洪智坤的指控,檢舉洪智坤違反黨章,並在今年“總統”大選前夕“夜奔敵營”提供相關資訊給國民黨“立委”邱毅,涉及“叛黨”,嚴重違反民進黨黨章和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籲請民進黨中央黨部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李清福上午已將檢舉函寄送黨中央。

  李清福說,洪智坤於全代會結束後,連續數天透過臉書、媒體以及利用對民進黨長期不友善的電視台談話性節目放話,指控黑道介入黨職改選,稱高雄有“黃賭毒”黑道角頭在7月14日晚上護盤,逼迫在場全黨代表改變支持對象,並影射他為黑道等,此種無證據的爆料和放話,已嚴重傷害民進黨。

  李清福指出,洪智坤有“叛黨”的紀錄,在今年“總統”大選前“夜奔敵營”,當時洪智坤也是民進黨中執委,居然和邱毅見面,還提供相關資訊給邱毅,嚴重傷害民進黨的“總統”選情,中央黨部應儘速進行調查,絕對不能縱容這種叛黨的行為。

  李清福表示,邱毅在7月17日的“2100全民開講”公開說,“洪智坤在今年1月14日以前,跟我在一個前議員的家中跟我說了很多……”已經足以證明洪智坤叛黨。

  李清福列舉條文指出,洪智坤違反民進黨黨章第29條:“黨員之言行有違背黨章、決議或破壞本黨名譽之情事者,本黨得予評議並裁決適當之處分”;也違反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22條:“本黨黨員未經黨內合法程序,擅自召開記者招待會或散發傳單,直接做不實之人身攻擊本黨同志或本黨,致相對人之名譽受損者,應予停權二年以下之處分”;以及第23條:“檢舉人故意向各級執行委員會做不實之指檢舉,致他人名譽受損者,應予停權一年以下之處分”。
 
  李清福籲請黨主席蘇貞昌絕對要秉公處理,嚴肅看待洪智坤的不當行為,以捍衛黨的紀律,以及他個人的名譽。


    相關專題: 南台灣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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