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土地出讓金怎麼用?“三公”經費如何控制?在今天開幕的廣東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廣東省財政廳提供給大會的參閱材料中解讀了這些公共財政政策。據悉,去年全省除深圳外的土地出讓總收入高達1624.35億元,而徵地和拆遷補償的支出就超過了500億,而用於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的支出不到30億元。
去年城市建設支出同比下降四成
據南方都市報報大片,根據省財政廳提供的《2011年公共財政政策讀本》顯示,2011年,全省國有土地出讓總收入1624.35億元(不含深圳市,下同),比上年同期增收37 .62億元,增長2.37%;全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支出1724.59億元,比上年增長15.02%。另外,去年城市建設支出同比下降四成。
省直單位行政經費被納入考核
在去年11月公開省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後,省財政廳還在參閱材料中透露,結合現行預算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單位、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省直單位行政經費節約考核進行考核,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考核,要求公用經費執行不得超過年度預算數;二是經濟科目執行情況考核,主要包括辦公費、交通費、出國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等6個經濟科目,要求上述經濟科目支出不得超過上年決算數。
財政收入與GDP增長無直接對應關係
2010年廣東GDP增長12.2%,同期全省地方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3.76%,財政收入為何總是高於GDP增長?省財政廳提供的《2011年公共財政政策讀本》,也詳細闡述了財政收入增長與GDP增長的關係,認為經濟決定財政,財政收入增長來源於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包括經濟增長的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等方面內容,GDP只是反映經濟發展速度的一個重要指標,兩者之間並無直接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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