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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樹彪昨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
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昨日上午,湖南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李樹彪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了死刑執行命令,該院於當天上午對“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主犯李樹彪執行死刑。
騙取、挪用上億元公積金
廣州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認為,李樹彪利用擔任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騙取由其監管的住房公積金5667萬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李樹彪貪污事關國計民生的住房公積金,並將所貪污的5667萬元中5495萬元非法轉至境外用於賭博,貪污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後果和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同時,李樹彪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由其監管的住房公積金6205.5萬元,用於自己的營利活動或非法轉至境外進行賭博,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李樹彪挪用公款數額特別巨大,並將公款主要用於出境賭博的非法活動,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亦應依法懲處,並與所犯貪污罪並罰。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第一審判決、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了對李樹彪以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
沒能見妻兒最後一面
當天上午,身著囚衣的李樹彪被法警帶出看守所。在會見室裡,法官對他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隨後,李樹彪簽了字。簽字時,李樹彪的手有些發抖。
幾天前,李樹彪曾經和家人會面。在昨日行刑當天,李樹彪提出希望能夠最後再看一眼兒子和妻子。出於安全考慮,法院最後沒有同意他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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