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爭取蟬聯的宜蘭縣長呂國華,揭發民進黨以假的廠商自訴狀攻擊他後,昨天再指控民進黨縣議會黨團攻擊他的資料裡,錯的地方竟與上月台灣壹週刊報導錯誤處完全一樣,連查證都沒有,這是卑劣的政媒串連,“腳尾飯”翻版。
聯合報報道,呂國華說,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九月開記者會,把去年綠博會預算通過時間搞錯為“二○○七年十二月卅一日”;其實因民進黨議員杯葛,“二○○八年二月一日”才審查通過。
呂國華幕僚指出,壹週刊十月七日以封面頭條報導呂國華涉貪風暴後,就接獲壹週刊來電及電郵,建議購買廣編六十萬元,還說“把廣編放在政治時事單元附近,讓他更像壹週刊的內文新聞,要做正面闡述或影射性的文章,讓對手沒時間反駁”。壹週刊的作法,讓他們覺得“很不舒服”。
呂國華說,去年綠博會承包商是飛瑞捷公司,負責人是陳正宗,民進黨拿假的陳正宗自訴狀張貼在對手林聰賢的部落格,還拿給壹週刊報導。林聰賢競選總部回應說,所謂“自訴狀”只是綠博弊案事證中的一項。
針對呂國華質疑,壹週刊總編輯陳志峻駁斥,指呂的指控不是事實。至於廣告一事,壹週刊社長裴偉表示,廣告部向全台候選人都有這樣的促銷,並非針對特定縣市特定政黨候選人,更與報導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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