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隔了787天,吳淑珍今日下午2點30分再度出庭應訊,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問她“你認不認罪”?吳淑珍左手拿起麥克風,表示有幾點要說明,接著認了南港展館案與洗錢案,其中南港展館案部分,吳淑珍強調的確收了220萬美金左右,而她也認為龍潭案所收的金錢屬於政治獻金。而在“國務機要費”中,吳淑珍坦承蒐集假發票“偽造文書”的部份,而否認貪污的罪名。
或許是太久沒出庭,吳淑珍準備開口“部份認罪”前停頓了4到5秒,而且講話有點結結巴巴,她準備了一張寫著密密麻麻文字的小紙條,顯然已經跟律師團做好了先前的沙盤推演。
今日新聞報道,吳淑珍顯然是要守住“不法所得”與“貪污”的底線,無論在“國務機要費”否認貪污或是認為在龍潭購地案所收辜成允的兩億並非為有對價關係的佣金,而是單純的政治獻金。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護丈夫陳水扁與兒子陳致中,吳淑珍的部份認罪也揭示了扁家的司法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