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扁家世紀大審下午登場,連續787天沒有出庭的吳淑珍,坐輪椅到台北地院出庭。吳淑珍在女看護及陳致中及女法警陪同下,坐到被告席。
蔡守訓:針對檢方提出的罪名妳認不認罪?
吳淑珍:剛剛檢方說了很多罪名我記不起來,但以下我要做幾點陳述。
第一,“國務費案”我承認拿他人發票核銷,偽造文書的部分我認罪,但我不承認我有貪污。
第二.我有收辜成允2億款項,但跟起訴書說的3億有差距,希望庭上查明差距的這1億到哪裡去了,蔡銘哲跟我說這筆錢是政治獻金,我看電視、報章、雜誌才知道那是4億佣金。
第三,南港購地弊案我承認有收錢,但收到的是220萬美金,並非起訴書說的270多萬美金,差額希望庭上查明。有關於南港案及其洗錢部分我認罪。
其後審判長讓吳淑珍去第八法庭休息,蔡守訓再問律師:有關於吳淑珍的陳述,洗錢部分到底認不認罪?
律師陳國華:就我認知,吳淑珍只認南港案的220萬美金,至於“國務機要費”,她也只認偽造文書。至於“國務機要費”的錢,她都因公支出了沒有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