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31日電/台灣“總統府”日前公布招標案,館前路陳水扁辦公室租賃的招標案,招標總金額是一年140餘萬元,遭“藍委”抨擊浪費公帑,尤其地點刻意挑在特偵組附近,更被質疑是“反監控”,要求扁辦儘速搬家。
聯合報報道,府方解釋,卸任“元首”預算編列在“總統府”項下,一切依法有據,例如這次招標案還有李登輝位於淡水台綜院的辦公室,招標金額約一年240萬元。
由於扁辦預算編列在“總統府”項下,任何開銷仍需要向“總統府”以單據核銷。扁辦租金是否過高?府方人士私下難免有微詞,但公開說法都是“只能予以尊重”;該人士坦言,扁辦開銷不超過年度預算的法定額度。
“立委”呂學樟說,據卸任“元首”禮遇條例,卸任“元首”第一年編列新台幣800萬元,往後年度每年遞減100萬元。換言之,扁辦今年公務預算仍有700多萬元,即使辦公室租金過高有浪費之嫌,卻未違法。
藍營要求陳水扁辦公室搬家降租金,扁辦昨晚強硬駁斥,卸任“總統”禮遇金是總額支配使用,“如果不是卸任總統,請他閉嘴”,扁辦目前並沒有搬家的打算;但有綠營人士坦言,“問題不在扁辦,而在寶徠”。
不願具名的民進黨人士指出,扁辦公務使用,一個月十餘萬租金並不為過;寶徠一個月租金要2、30萬元,有必要住到這麼高貴的地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