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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今天到高院出庭,痛批陳肇敏根本就是愛做官。(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7日電(記者 康子仁、黃筱筠)台灣“國防部長”陳肇敏在“立法院”質疑319案陳水扁肚子上的槍傷,台南市金華路不是第一現場,被扁一狀告上法院。陳水扁一審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陳水扁親自到庭,痛批陳肇敏“愛做官”,因為沒有讓他當“參謀總長”,所以才會參加319真調會,根本就是刻意誹謗和挾怨報復。
陳肇敏今年5月在“立法院”接受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質詢時公開表示,陳水扁肚子的槍傷,第一現場不是在金華路,被陳水扁控告加重誹謗,一審法官認為,陳肇敏是根據真調會的結論發言,因此獲判無罪,陳水扁不服提出上訴。
陳水扁在高院開庭時當場表示,陳肇敏身為職業軍人,政治性格非常強,“愛做官”,2000年3月他當選“總統”後,“第一個來見我的高級將領,就是被告陳肇敏”,當時他是擔任“空軍總司令”職務。
陳水扁接著說,2004月4月他連任成功,當時希望人事調整,“參謀總長”李傑轉任“國防部長”,因為總長出缺的關係,他想過應該由陳肇敏轉任,也和他談過有這樣的安排,當時他也答應了。
不過,後來接到很多對於陳肇敏不利的指控和謠言,因此他對於這項人事案有所保留,交代柯承亨向陳肇敏轉達情況有變,最後由當時的“空軍總司令”李天羽出線,擔任“參謀總長”,陳肇敏則是以“國防部副部長”身分退伍。
陳水扁質疑,以陳肇敏軍人的身分,還參加319真調會,和軍人應該維持中立是違背的,“國防部長”更應該保持政治中立,陳肇敏不應該參加真調會,“竟然認為我的槍傷,金華路不是第一現場,是自導自演”。
陳水扁強調,真調會經過大法官解釋,已經有6個地方“違憲”,所做的結論根本就無效,“陳肇敏不是刻意誹謗、挾怨報復,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