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台北地院昨日開庭審理葉盛茂洩密案,合議庭借提吳景茂作證,他證稱,到玉山官邸辦理海外開戶等資料時,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陳幸妤均在場。他還脫口而出,“扁媽”也提供帳戶。
原本外界以為由吳淑珍操盤的扁家洗錢案,並沒有動到陳水扁那一邊的親戚,如扁媽或扁的弟弟、妹妹。現在顯示,實情可能並非如此,洗錢案牽扯出來的人頭可能遠超出外界預期的廣。
台灣《自由時報》報導,法官提示前荷銀理專徐立德證稱,吳景茂向他表示,要申請增加陳致中為有權簽章的人等偵查事證,但吳景茂表示陳致中三人均在聊天,未參與討論,並否認要求增加陳致中為有權簽章之人說法。
吳景茂當庭指稱,他提供其妹吳淑珍的十多位人頭戶中,也包括其母吳王霞,在合議庭追問為何吳淑珍不用自己或子女開戶時,他脫口說:“扁媽”也提供帳戶。
報導指出,吳景茂表示,自1998年起提供包括太太、母親、兄弟姊妹、兒子等十餘個人頭帳戶給吳淑珍使用,並撇清他只是人頭,協助匯款約新台幣7千萬元到新加坡帳戶,問過吳淑珍,她說是選舉結餘款,其餘均不知情。
法官問:“為何使用這麼多帳戶?”吳景茂說,吳淑珍說每次存款不能超過1百萬元,且在美金匯率有利時,匯款到新加坡的帳戶內,吳淑珍也說分散帳戶可節省因利息而產生的所得稅,是基於親情才幫助吳淑珍。至於吳淑珍何以不用其子女、家人名義開戶,吳景茂停頓一下說,吳淑珍叫他這麼做,扁媽也有開戶啊。
報導指出,合議庭詢問開戶情形,吳景茂表示,吳淑珍與他辦理有關海外帳戶的事宜均在民生東路寓所或陳水扁的玉山官邸,有時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也在場,因為是英文文件,他看不懂,理專叫他在打勾處簽名,他就簽,當時陳致中三人只是聊天,並未參與討論。
吳景茂說,新加坡帳戶開戶時,理專葉玲玲也在場,後來有另一男性理專,不記得名字,合議庭提示理專徐立德的筆錄,吳說應該是他,徐立德筆錄提及吳淑珍在官邸曾向徐立德介紹陳致中剛從美回台,信託部分陳致中也懂,所以吳淑珍就信託與投資方面,要徐立德也可以和陳致中討論,吳則說他不知道。
審判長李英豪問吳景茂,是否知道相關人頭帳戶會被利用進行洗錢或是其他不法行為,吳景茂堅稱,他原本不知道帳戶內竟然有2100萬美元,若知道可能涉及不法,絕不會借帳戶給別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