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即將在明(十二)日舉行的台灣第七屆“立委”併公投選舉,是首次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新制度,其中,一票投人、一票投政黨,另外再加上第三案(討黨產)和第四案(反貪腐)兩張公投票,共有四張選票。選民進入投票所後,不論是否要拒領“立委”選票、或公投票,都沒有違法,選民也不會受罰;倘若領了選票,只要未圈選,仍可退回給選務人員,但在離開投票所後,一定不得再進入投票所。
中時電子報報道,下屆“立委”選舉改採一票選人、一票投政黨,全台共將選出七十三席的區域“立委”,以及三十四席的不分區“立委”。而這次小黨林立,除了國、民兩大黨外,還有台聯、新黨、紅黨及綠黨等十個小黨。所以選民除了選出心目中理想的“立委”人選外,也要在印有十二個政黨選項的“政黨票”中圈選屬意的政黨。
由於這次選票的種類多達四種,因此選務單位以顏色來區分不同種類的選票,讓選民能清楚“以色辨票”。其中,“政黨票”顏色為白色,區域“立委”選票為淺黃色,討黨產和反貪腐兩張“公投票”均為淺粉紅色。為避免選民投錯票匭,每一個票匭會張貼與選票相同顏色的識別貼紙,希望選民能清楚辨識,以防止錯投票匭情事。
對於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一階段及二階段領投票方式的爭議,最後協調出來的方式是採取“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也就是:各地的投開票所內,將會設置兩張領票桌,第一張領票桌領取“區域“立委”選票”和“政黨選票”,第二張領票桌領取討黨產和反貪腐的“公投票”,而兩張領票桌的距離,至少相距五十公分。
選民進入投票所後,在第一張領票桌領取區域“立委”選票和“政黨選票”後,選務人員必須把選民的身分證、印章立即交還選民;然後,選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走到第二張領票桌領取“公投票”。無論領不領“公投票”,選民都在拿到選票之後,直接逕自走到圈投處圈投,然後再依票匭標示,把不同的選票投入指定票匭中。
選民可以依照個人考量,自由領取選票、或公投票。選民可以自行決定:只投一種、還是二種、三種甚至四種,但請先告知發票的選務人員。
各投票所門口都將張貼標語,提醒選民:選舉票或公投票可部分領、或全領。選舉票或公投票領取後,在未圈選前,如不想圈投,可以退回,由主任管理員受理後,在該選舉票或公投票蓋上“已領未投票”,列入已領未投票統計,不計入投票率。
選務機關也提醒選民,要攜帶“投票通知書”、新式身份證及印章投票,不得攜帶手機及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反規定者將被罰三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台灣“中選會”已通令各選舉委員會,一定要在投開票所入口處放置手機置放盒,如果選民隨身帶手機,要記得請選民把手機暫放在盒內,投完票後再拿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