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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特大礦難開審 爲何一拖兩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18 08:56:39  


開庭當日,許多人早早來到庭審現場等候。(人民日報圖)
  中評社香港12月18日電/2005年11月27日到2007年12月15日,整整兩年有余,七台河“11·27”特大礦難案件終于開庭。這樣“蹊蹺”的個案發人深省!為此,專家建議對社會普遍關注的重特大事故,有必要啟動專門程序“全程緊盯”……

  人民日報報道,12月16日淩晨3時許,兩年前造成171人死亡的七台河“11·27”特大礦難案件庭審結束。此案15日上午9時開始審理,連續審理18個小時,創下七台河市案件審理用時之最。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表示將經過合議庭合議,擇日宣判。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重訪

  發現礦難責任仍未追究

  今年11月21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率領一支隱患排查治理督查組重訪東風煤礦。兩年前他來此的身份是“11·27”事故調查組組長。李毅中驚訝地發現,時隔兩年,“11·27”事故中包括礦長在內的11名事故責任人還沒有得到處理。他氣憤地質問:“事故發生快兩年了,為什麼還沒有處理結果?”李毅中當即請黑龍江省有關負責同志了解此事。

  兩年前的礦難,共造成死亡171人,傷48人。國務院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安監總局局長過問後,黑龍江省成立了由省監察廳、安監局等部門組成的“11·27”特大礦難責任人案件處理督辦組,到七台河市進行實地調查。七台河市委隨即成立專案組,公檢法三機關聯合辦公,督促加快辦案進程。

  11月26日、27日,新興區檢察院對東風煤礦“11·27”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審查批捕。11月28日、30日,新興區檢察院向新興區法院提起公訴。12月15日,新興區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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