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一審判決前國民黨主席連戰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勝訴。經陳水扁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陳水扁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且在三家報紙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仍可上訴。
陳水扁2004年一席“柔性政變”說詞,引起泛藍陣營不滿,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連宋主張“流產七日政變”即是“柔性政變”說法可採信,陳水扁指稱連宋發動“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等說法為不實事實,足以損害連宋名譽。
台北地方法院2005年12月間判陳水扁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中國時報和聯合報全台版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經陳水扁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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