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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投震撼彈!馬特別費案 再爆證人筆錄不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02 07:57:00  


高院二審馬英九特別費案,已進入詰問證人審理階段,今日上午九時卅分開庭。
  中評社香港11月2日電/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繼證人吳灑洳偵查筆錄製作不實,再爆經手領據核銷特別費承辦人莊美珍偵查筆錄製作不實爭議。馬英九辯護律師團,已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今日上午開庭時,當庭播放勘驗莊美珍訊問錄音帶。 

  中國時報報道,高院二審馬英九特別費案,已進入詰問證人審理階段,今日上午九時卅分開庭,合議庭以證人身分,傳喚經辦特別費核銷承辦人劉碧娥、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等二人,由檢辯進行交互詰問,如今再爆另一證人筆錄不實爭議,再為全案投下震撼彈。 

  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一審時,合議庭經當庭勘驗吳灑洳偵訊錄音後,不但認定沒有證據能力,在無罪判決書中,還明確載明筆錄確有斷章取義,更說實務上整理證人回答的紀錄,也未見如此差異,重刮侯寬仁檢察官一頓。如今律師團再發現第二位證人筆錄,偵查檢察官同樣有未依當事人陳述如實製作,套進檢方想要的答案情事。高院勘驗後,如果證實確有未符受訊人回答真意製作情事,筆錄證據能力也同樣面臨考驗。 

  原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去年偵查馬英九特別費案,先後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及廿八日、十二月一日,以及今年一月廿五日,四度訊問經手核銷特別費的北市府會計莊美珍。 

  馬英九律師團,是在台北地院今年八月十四日,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後,聲請交付相關證人及受訊人偵查中的錄音光碟,並逐字製作錄音譯文,然後和檢方製作的偵查筆錄進行比對。結果律師團發現,莊美珍今年一月廿五日接受侯寬仁檢察官訊問時,有關檢察官依據“行政院”一九九八年七月廿一日“臺87忠授字第05462號函”,問及是否有實際支出才能核銷,為什麼會在上月底即先行核銷特別費的問題時,證人莊美珍答稱“無法解釋,我不知道說”,但筆錄卻未如實依其陳述內容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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