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傳喚台北市政府主計長石素梅與科長謝鎙環,並勘驗證人吳麗洳檢方訊問錄音帶,公訴檢察官20日也向合議庭遞狀聲請勘驗偵訊錄影帶。審判長蔡守訓指出,為避免耽誤證人時間,將先進行詰問程序,再決定如何勘驗。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地院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公訴檢察官原本認為沒有勘驗偵訊錄音帶必要,不過基於釐清事實真相,考慮錄音帶不能完全顯示當時偵訊過程,錄影部分又恐錄音效果欠佳,20日下午向法院遞補充理由狀,聲請勘驗偵訊錄音帶及錄影帶。
檢察官侯少卿在庭訊時指出,檢方閱卷後發現,辯護人的錄音譯文並不完整,請求勘驗吳麗洳筆錄第42頁第3行到第44頁第9行,並勘驗吳麗洳觀看筆錄後簽名的段落,佐證證人的陳述符合筆錄內容。
馬英九委任律師團表示,檢方聲請勘驗時間已超過合議庭所准許範圍,但基於呈現事實,辯方不反對勘驗錄影帶,但希望合議庭考慮讓吳麗洳本人在場參與。
蔡守訓表示,為避免耽誤證人時間,將先由檢辯雙方詰問證人,再進行勘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