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北京市地稅局去年查處的131件重大涉稅違法案件中,涉及房地產及物業管理企業的71件,占54%。正是由於上述不良表現,今年房地產業仍將是稅收專項檢查的重點對象。
北京商報報導,北京市地稅局昨日通報了2006年北京地稅稅務稽查工作情況。市地稅局副局長郝碩博介紹,2006年,北京地稅立案稽查案件5838件,其中有問題的4518件,有問題率77.39%,共計查補收入9.86億元。其中,共計查處涉案金額50萬元(或偷稅金額5萬元)以上的重大涉稅違法案件131件,查補收入8.17億元。
在這131件重大案件中,涉及房地產及物業管理企業的71件,占54%;涉及建築安裝企業的15件,占11%;涉及交通運輸企業的6件,占5%;涉及賓館飯店業、餐飲業等其他行業企業的39件,占30%。
房地產及物業管理企業經營中的土地轉讓、竣工結算、自建房屋使用等環節較易發生重大涉稅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不按規定繳納營業稅,竣工後不及時進行結算長期佔用國家稅款,出租或自用房屋不申報繳納房產稅等典型問題。
2006年,北京市重點開展了對房地產業、建築裝飾業、金融保險業、租賃市場、文化體育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發現了以下逃漏稅的慣用伎倆。
房地產企業將取得的定金和售房款記入“往來款”或“預收款”科目未及時申報繳納稅款的情況;建築裝飾企業不能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定收入、成本的實現來正確計算稅金,未按工程進度結轉收入、成本確認應稅時點,分包單位不能夠及時取得完稅證明,將服務業收入混入建築業收入中低用稅率等;租賃市場存在未能夠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收入,使稅款提前或滯後入庫,一次取得銷售攤位使用權收入按月結轉遲繳稅款,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等問題。
今年全市將重點開展對房地產業、金融保險業、娛樂業、郵電通訊業的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此外,從受理的涉稅違法舉報情況來看,發票問題仍是2006年涉稅舉報的熱點,占受理總數的70%;其次是偷稅問題,占受理總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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