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熙懷成“被告” 綠委要求迴避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2 12:26:10  


張熙懷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機要費案今天繼續開庭,綠委林國慶指出,台北地院審判長蔡守訓、承審法官徐千惠、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熙懷等8人,因“越權受理訴訟罪”變成被告,“天底下哪有被告審被告?”,他呼籲法院應立即停審或更換承審法官與公訴組檢察官。 

  東森新聞報道,林國慶指出,據大法官第371號解釋,憲法位階高於法律,法官有義務優先遵守,在憲法上有疑義時,應先解釋憲法;另刑法第128條規定,公務員對訴訟事件,明知不應受理而受理罪。 

  宜蘭農民林錦坤昨天向法院提起“越權受理”的告訴,狀告蔡受訓、徐千惠、張熙懷等8人,本案並於昨天完成告訴,下午開偵查庭,完成筆錄。 

  林國慶表示,承審法官與公訴組檢察官都變成被告,“天底下哪有被告審被告?”,照理法院應該做緊急應變處理,決定是否停審或更換承審法官與公訴組檢察官,但法院卻沒有迴避,今天仍強行審理,他質疑法院有“趕進度”與“作業績”之嫌。 

  林國慶強調,他與林錦坤素昧平生,林昨天開完偵查庭後,親自到“立法院”辦公室找他,並交給他行事告發狀,他當時也嚇了一跳;此案仍在調查中,尚未簽分他或偵字案,但他研判,應該很快就會被簽結,“法院哪會辦自己人?” 

  另外,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表示,黨團釋憲後,法庭決定不停止審理,那是法庭的職權判斷,但黨團仍會繼續推動釋憲案,交由大法官作定奪,他認為大法官仍可能做出暫時性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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