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台灣“內政部長”李逸洋指示台灣“警政署”下令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不得再准許倒扁活動,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日鄭重表示,治安為地方政府職權,台北市府不須“內政部長”指揮。
中國時報報道,馬英九並舉兩年前四○三泛藍凱道群眾集會為例說,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曾電告他,“中央”要接管指揮台北市警力,當時他就很不“禮貌”告知“你沒權力指揮我”。
馬英九表示,集會遊行的准駁依法屬警方職權,他也不便介入。
不過馬英九也說,倒扁總部發動“天下圍攻”的不法行為,警方都會在蒐證後移送檢方偵辦,同時也會列入未來倒扁總部申請集會遊行准駁的評估因素。
至於蘇貞昌指責馬英九執法打折扣,以及“警政署”指示北市警方,才會在昨日清晨採強制驅離群眾方式,讓忠孝西路交通恢復順暢。對此,馬英九指出,昨日清晨四時北市警方採取強制驅離群眾、恢復交通秩序,是他昨日凌晨二時離開市警局即下令的,與“警政署”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知這種說法從何而來,“如果硬要說‘政院、警政署’有貢獻,我們也只好勉強接受。”
馬英九昨日親自主持市政會議結束後的記者會,說明市府處理倒扁“天下圍攻”的過程。在媒體詢問李逸洋的發言內容時,直言這不是“內政部長”的職權,因為治安屬地方政府的職權,集會遊行准駁為警方職權,不須要“內政部長”指揮。
談到“中央”要接管北市警方指揮權的問題,馬英九說,雖然警政是一條鞭,但“中央”僅是支援性質,本來大家都是一體的,何來接管問題,難道“警政署”還有另批警力?
李逸洋昨天指示“警政署”要求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不得再核准倒扁活動的申請,而十月十四日至廿七日已核准的申請,也應依法廢止或撤銷。
不過,儘管“警政署”介入,如果倒扁總部堅決不撤,該由誰來進行驅離?李逸洋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應由“中央政府”代行處理,但必須是直轄市在“應作為不作為,嚴重危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但這在認定上有不同看法,原則還是希望由北市府處理,“中央政府”則提供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