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 (記者 康子仁)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措施將於今年底施行期滿,台灣“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從25%調降為20%,並改採單一稅率;綜合所得稅最低3級稅率“6%、13%、21%”,分別調降1個百分點,並簡化所得稅課徵方式,俟“立法院”通過後,調降綜合所得稅將從明年起開始實施。
台灣“財政部”表示,鑑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將於今年底屆滿,提供所得稅制改革契機,“財政部”參據“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賦改會)“促產條例租稅減免落日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之研究”、“營利事業所得稅簡化稅政之研究”及“綜合所得稅簡化稅政之研究”之結論,研擬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為經濟永續發展注入新動能。
賦改會建議,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4項功能別租稅獎勵措施,以促進產業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
“財政部”提出的所得稅法修正重點包括,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5%調降為20%,採行單一稅率,並將起徵額由新台幣5萬元提高至12萬元,以適度減輕營利事業租稅負擔,並提升台灣投資環境之租稅競爭力。
綜合所得稅稅率“21%、13%、6%”3個級距稅率,分別調降為“20%、12%、5%”,以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而這些修正規定,配合促產條例租稅減免今年底屆滿,自明年起施行。
此外,這次所得稅法修正,也將簡化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制度;簡化大店戶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其盈餘歸課稽徵程序。
“財政部”估計,促產條例租稅減免屆滿後,每年大約增加稅收新台幣1,483億元;保留4項功能別租稅獎勵措施,約減少300億元;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約減少808億元;調降綜合所得稅稅率,約減少170億元;調整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約減少216億元。
合計相關減稅措施,稅收減少新台幣1,494億元,和促產條例租稅減免屆滿後,稅收增加1,483億元相較,僅微幅減少11億元,未來透過促進投資、增加消費等誘發效果,所增加之稅收,應足以彌補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