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最大政績:維護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05 15:19:22  


  中評社香港12月5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周永康在公安部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表示,牢固樹立公安機關最大的政績是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思想,從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的形勢出發,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著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努力使公安工作的目的著眼於社會和諧、任務致力於社會和諧,既確保社會安定有序,又有利於激發社會的創造活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人民公安報》報道,12月3日至4日,周永康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公安機關的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周永康強調,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決了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條件下社會主義的科學發展道路問題,這是我們黨的又一重大理論創新,是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各級公安機關要把公安工作置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大目標、總要求中來研究,把公安工作提升到促進社會和諧這一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水準上來謀劃,不僅要著眼於社會穩定,更要著眼於社會和諧。

  要認真總結黨的十六大以來公安機關積極參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認真對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給公安機關賦予的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把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作為公安機關最大的政績,作為衡量和檢驗各項公安工作的重要標準,凡是有利於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就全力以赴地去做;凡是不利於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就毫不遲疑地去改。

  周永康要求,當前,各級公安機關一是要進一步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民警,全面、深入地學習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真正把廣大民警的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

  二是要緊緊圍繞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進一步批准公安機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以此帶動和促進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各項工作。要深刻認識、準確把握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的特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自身優勢,主動發現矛盾,積極化解矛盾,著力提高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水準。要樹立正確穩定觀,以和諧理念為指導,以和諧狀態為目標,著力提高維護社會穩定的水準。要轉變管理理念,,改進管理思路,整合管理資源,創新管理機制,著力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水準。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公安機關執法工作追求的生命線,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能力、執法品質、執法水準,著力提高維護社會公平主義的水準。

  三是要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進一步增強改革創新意識,從思想觀念、工作思路、機制體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安工作改革,努力使公安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四是要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研究、準確把握“三基” 工程建設的規律特點,樹立長期建設的思想,下苦功夫、笨功夫、深功夫,把基層建設抓好、把基礎工作打牢、把基本功練扎實,為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發展進步、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奠定堅實的基礎。五是要進一步抓緊抓好公安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公安隊伍。要以貫徹實施《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為抓手,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激發公安隊伍的創造活力。要以能力建設為重點,改革公安教育體制,加強教育訓練工作,提高公安機關的“四個能力”、“兩個水準”。要以加強員警公共關係建設為載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進一步密切警民關係,打牢公安工作的群眾基礎。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