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近來,市場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大股東減持、併購重組等問題關注比較多。對此,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0日表示,證監會已注意到相關媒體報道,將採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
張曉軍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資、大股東減持、併購重組是涉及市場體制機制規制的重要基礎性制度,關係到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的發揮,也關係到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還關係到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證監會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在穩的前提下深化改革,立足中國國情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相關制度;深入推進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維護市場“三公”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市公司再融資是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也存在一些問題,突出表現在部分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融資結構不合理,募集資金使用隨意性大、效益不高等。2016年以來,證監會加強上市公司再融資監管,嚴格審核並嚴格規範募集資金投向,多家上市公司知難而退,撤回再融資申請,調減再融資金額。下一步,證監會還將採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現行再融資制度從2006年開始實施,至今已逾10年,有必要對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予以優化調整。總體考慮是嚴格再融資審核標準和條件,解決非公開發行與其他融資方式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發展可轉債和優先股品種,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
張曉軍表示,股份轉讓是上市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但權利的行使必須依法合規,在不影響市場秩序的前提下進行。證監會倡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也將切實履行維護市場秩序的職責。大股東在減持股份時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自律規則並遵守承諾,不得濫用控制地位和信息優勢侵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對於減持過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虛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堅決查處,嚴格追責。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支持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有效手段,但市場秩序尚不規範,存在投機“炒殼”的痼疾頑疾,以及“忽悠式”、“跟風式”和盲目跨界重組的問題。去年9月,證監會修訂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有力遏制了投機“炒殼”和關聯人減持套利。同時,對併購配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嚴厲打擊併購重組伴生的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併購重組監管,持續完善相關制度規則,重點遏制“忽悠式”、“跟風式”和盲目跨界重組,引導資金更多投向有利於產業整合升級的併購重組,趨利避害,更好發揮併購重組的積極作用。
(來源: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