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陳水扁始終以革命者自命。他在參與反對運動時,主張“台獨建國”,推翻“中華民國”,這當然是革命手段;他在出任領導人後,又主張“正名制憲”,並倡議“無法源亦可公投”,這也是革命手段。所謂“革命手段”,就是推翻憲法或超越憲法的手段。
但是,這樣的一位革命者陳水扁,如今已成了偽革命者及反革命者;且他自己也成了被革命者。陳水扁的立場是:只容我革你的命,不許你革我的命!
上周六,陳水扁在凱達格蘭學校演講時宣稱,“做不好”,應當如何對待,“憲法”均有明文規定;他說,倘若不循“憲法”途徑,如罷免、彈劾或倒閣等手段,而用群眾運動逼他下台,這就是違反“憲政體制”、違背“憲政秩序”的“革命手段”。他說:這不是民主進步,而是民主退步!
社論說,這種言論,出自革命者陳水扁之口,著實令人震驚。陳水扁主政六年,可謂根本未遵守這部“憲法”,且一再倡言“正名制憲”,要推翻這部憲法。如今,他首度如此強調遵憲守憲,居然是命民眾不可用群眾運動等“革命手段”逼他下台!
陳水扁顯然感知,愈演愈熾的倒扁風潮,已經有幾分“革命”的氣味。一向以革命者自詡的陳水扁,居然不容人民以“革命手段”來討伐他。這是何等的可恥!何等的可笑!
社論指出,陳水扁在同日演說中刻意渲染“正名制憲”的議題,企圖製造出他又回復了“革命者”形象的幻覺;但他為了反對“革命倒扁”,卻又自相矛盾地反覆強調“制憲”必須經由“立院四分之三,公民二分之一”的合憲手段,亦即否定了“制憲”可採“革命手段”。陳水扁不容人民以超越憲法的“革命手段”推翻他,所以他也就不敢再主張以踰越憲法的“革命手段”來“正名制憲”!
在現今的政治氛圍中,陳水扁倘若竟主張以“革命手段”來“正名制憲”;他將如何抵擋人民亦以“革命手段”逼他下台?你要革人家的命,難道人家不能革你的命?至此,革命者陳水扁已經完全淪為偽革命者與反革命者。他否定了人民凌越憲法的“革命權”,他也背叛了“正名制憲”的“台獨革命”。
社論認為,其實,倒扁風潮之所以愈演愈熾,愈燒愈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民齊聲討伐陳水扁的“反革命”。例如:施明德等在二二八公園誓師“百萬人倒扁運動”,正因陳水扁始終自命為二二八的人民革命傳承者,如今他自己卻背叛了二二八“反貪、反腐、反獨裁、反窳政”的革命理念。當今日的陳水扁與六十年前的陳儀同為貪腐的象徵,又當今日的陳水扁與六十年前的陳儀均不容人民以“革命手段”與之對抗,請問:人民能不能原諒陳儀?而陳水扁難道也要像陳儀一樣鎮壓人民的“革命運動”?
話說回頭,陳水扁逕指風起雲湧的倒扁運動為“流血革命路線”,暗喻其為“違反憲政體制”、“違背憲政秩序”的“違憲行為”,這其實是對民主憲政的汙名化。如今倒扁運動之所以發散出“革命”的氣味,主要是因為陳水扁已經完全違反了民主憲政的一切核心價值,而陳水扁自身也成了“反革命”的象徵,所以“倒扁”自然就有了“革命”的意味;但是,當陳水扁正挾持了一切的憲政工具來冥頑固守他的貪腐政權之時,人民倒扁的一切行動,其實皆是合憲行憲的行為,豈可將人民以群眾運動推翻貪腐獨夫陳水扁的民主憲政義舉,汙名化為“違憲”、“政變”,或“流血革命”?
試問:只要陳水扁認罪下台,豈須“革命”?若無鎮壓,又豈會“流血”?
四百年來,台灣民間倘若曾有一種綿延不替的政治憧憬,那就是對“清廉民主”的追求;這也可謂是四百年來長存於台灣民間的“革命傳統”。如今,陳水扁卻徹底摧毀了這四百年來所追求的“清廉民主”,亦即摧毀了此一“革命傳統”。
現在,一向自詡為革命者的陳水扁,竟然不容人民對他發動“革命”;且已經淪為“反革命”的陳水扁,更欲將人民反對貪腐統治者的憲政義舉,汙名化為“民主退步”,汙名化為“違背憲政秩序、違反憲政體制的流血革命”!
陳水扁的政治立場顯然是:只容我革你的命,不許你革我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