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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貨源電商”模式問題多
http://www.CRNTT.com   2022-11-10 19:44:06


  伴隨手機端拼購、短視頻電商日漸火熱,打著“零基礎、低成本、月入過萬元”口號的“無貨源電商”模式吸引了不少人投資,然而,一些人交了培訓費後卻直呼被“割韭菜”,這種模式不僅會導致商品質量參差不齊、商標侵權、客戶投訴等問題,一些課程培訓還涉嫌虛假宣傳乃至詐騙。

  所謂“無貨源電商”,就是店鋪經營者沒有現貨,在網上找產品找貨源,然後把貨源“搬運”到自己的店鋪中,等有顧客下單,店主再去上家下單,由上家派單發貨。然而在現實中,看似“躺贏”的“無貨源電商”模式并不像培訓機構所吹噓得那麼美好。

  我國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無貨源開店”顯然與這些規定不符。部分消費者付費學習“無貨源開店”方法後,無授權私自照搬照抄他人店鋪經營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開店後也可能面臨缺流量、缺人氣等情況,“無貨源開店”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同時,根據我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擁有注册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同時規定,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也就是說,未經授權的網絡“無貨源開店”不能在網上簡單“搬運”其他商家產品、店鋪等,否則涉及違法違規。

  有關部門應加大查處力度,電商平台也應加以規範,增加對入駐商家的資質審核、物流調查、貨品溯源等,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要加強防範意識,避免“被忽悠”,一旦發現權益受損,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來源:中國警察網 作者:餘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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