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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不能寫經營內容?職能部門不能越權行政
http://www.CRNTT.com   2022-08-08 19:35:16


  店招門楣只能寫店名,不能寫經營內容,這是真的嗎?是真的。上饒市政府官網上一篇名為《上饒市中心城區店招門楣設置導則(試行)》的文件顯示:店招門楣內容只能有店面名稱及相關標識和圖案,禁止有經營範圍和商品種類等信息,禁止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雖然政府有紅頭文件規定,但商家并不認可。商家認為“我們開店,肯定要寫上經營內容,才知道賣的是什麼東西,就像路標一樣告訴人們去哪裡。這是顧客需要的,也是我們店家需要的。”

  在我看來,上饒信州區某餐廳老板的說法不無道理。倘若是一家綜合性的商店(商場、超市),由於經營的商品種類繁多,自然不需要、也不可能寫明經營內容,比如摩爾春天、重百商場、某某超市,等等。但經營品種單一的商家,為什麼不可以寫明經營內容呢?比如桂興羊肉、南充涼粉、岳池米粉、武勝麻哥面,消費者一看就知道人家是賣什麼的,有什麼不好?

  再說,經營品種單一的商家在店招門楣裡寫明經營內容,比如“桂興羊肉”“南充涼粉”“岳池米粉”“武勝麻哥面”,究竟違反了國家的哪條法規?違反了什麼公序良俗?

  你不許“桂興羊肉”“南充涼粉”“岳池米粉”“武勝麻哥面”出現“羊肉”“涼粉”“米粉”“面”等字樣,難不成非得叫人家把“桂興羊肉”改成“桂興咩咩”才合規?“南充涼粉”“岳池米粉”“武勝麻哥面”呢,怎麼個改法?如果請你幫忙,你總不能就給他改成“南充來一碗”“岳池來一碗”“武勝來一碗”,或者就叫“南充好又來”“岳池好又來”“武勝好又來”吧?

  查閱我國《商店招牌管理條例》和《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均無禁止在店招門楣寫經營內容的規定。因此,只要店招門楣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都是可以的。上饒市出台的關於店招門楣設置的文件“禁止有經營範圍和商品種類等信息”,沒有法律依據。

  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如何書寫店招,店招內容是什麼,那是商家的權利和自由,無論城管還是市場監管部門,均不能越權介入幹涉。

  上饒市政府應當嚴格依法依規規範市場,應當充分尊重民意,依法廢止《上饒市中心城區店招門楣設置導則(試行)》,還給廣大經營者自主經營的權利和自由。(來源:紅網 作者:戴若冰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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