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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招牌不能出現經營內容?權力之手別管得太寬了
http://www.CRNTT.com   2022-08-08 19:34:32


  餐廳老板認為這不太合理。“我們開店,肯定要寫上經營內容,才知道賣的是什麼東西,就像路標一樣告訴人們去哪裡。這是顧客需要的,也是我們店家需要的。”這個道理是淺顯的,門店招牌本就是傳遞信息,滿足消費者知情權。如果沒有經營內容,消費者如何按需進店。

  據上饒市政府官網一篇名為《上饒市中心城區店招門楣設置導則(試行)》的文件顯示:“店招門楣內容只能有店面名稱及相關標識和圖案,經營電話統一設置在店招右下角(尺寸:長40CM*高15CM範圍內);禁止有經營範圍和商品種類等信息,禁止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招牌統一尺寸與格式,還可以說是市容美化的需要,以避免雜亂無章。而招牌內不許出現經營內容,就有點不可思議了。很簡單,沒有經營內容,誰知道店內有哪些買賣?難道經營內容還有不可示人的,要藏著掖著不成。

  此前,四川成都有網友爆料,包括她家商鋪在內的一排商鋪招牌被換成了拼音版,對生意產生一定影響。原因是將中文招牌換成拼音後,商家的經營內容就沒那麼顯眼了,自己的門店明明是家面館,還被人誤會是蛋糕店、服裝店。工作人員稱,是為了統一美化沿街商鋪,才更換的標識標牌。

  如此“美化”,被輿論稱為權力審美,即是將管理者的好惡強加到市容上。這種“美化”成了一種脫離實際的形式主義,美化變成了折騰,甚至是“醜化”。比如,有的地方將店鋪招牌整體換成了黑底白字,被網友吐槽是“墓地風格”,不僅缺乏大衆審美,還因為“黑白配”怪怪的,看著還有點嚇人。如此權力審美,說白了,就是權力任性,我的地盤我做主,不顧商家的經營實際。

  有網友就說,疫情防控期間,商家本就不易,盡量不要再給商家添堵。能與商家方便的,就要與商家方便。如果連個招牌都折騰來折騰去,又豈是服務意識,又豈是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

  有法律人士認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監管部門而言,只要法律法規未賦予其某種管理事項,就不應過多介入幹涉。這也是保護市場主體,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促進市場活力的需要。如果商家的招牌內容,有違背廣告法之類的規定,可以進行糾偏規範,如果沒有違規,屬於商家的自主權,就沒有必要去幹預。

  招牌內容之類,并不涉及市容市貌的美化規範,不知為何將其屏蔽掉。難道權力之手可以如此一手遮天,連商家的招牌內容都可以給遮蓋掉,如此權力又從何而來,總要有個令人信服的理由吧。如果不能自圓其說,權力之手就別管得太寬了,慎用手中的權力,才是真正的權力美學。(來源:極目新聞 極目新聞評論員:徐漢雄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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