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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不讓寫經營內容?政府部門請多點“乙方素養”
http://www.CRNTT.com   2022-08-08 19:27:48


  8月1日,江西上饒信州區一餐廳老板反映,城管說門頭只能寫店名,不能寫經營內容。當天,幾名城管來拆除了門頭中有經營內容的字樣。8月4日上午,上饒市城市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有文件統一規定,招牌只寫店名。”上饒市政府官網上一篇名為《上饒市中心城區店招門楣設置導則(試行)》的文件有關於店招門楣設置的要求:“店招門楣內容只能有店面名稱及相關標識和圖案,禁止有經營範圍和商品種類等信息,禁止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

  動動腳趾頭都能想到,當地商戶對這一舉措肯定心生不滿。在我看來,店名和經營內容的關系,有點像新聞裡的主標題和副標題——雖然主標題更打眼,但顯而易見,作為經營內容的“副標題”更直擊本質,讓人一望便知你店裡有啥產品或服務。不錯,當地也說了,商戶可以用電子屏等方式顯示經營內容。這就有點轉移視綫了,因為這事的本質是招牌為啥要對經營內容說“不”,其合法性、合理性何在?

  招牌的目的是廣而告之,圖的是讓大衆知曉。也正因如此,各地不約而同把招牌視為戶外廣告,所制定的設置管理條例等,其最高位階的法律依據也是《廣告法》,但遍數《廣告法》中的條款,沒有一條說招牌裡禁止寫上經營內容,禁止的只是虛假宣傳、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等。上饒的城區門店門楣設置導則,充其量屬於地方規範性文件,顯然應當服從於上位法,其內容不得與《廣告法》衝突,更不能私自越界、變相擴容。

  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則是:門楣設置導則的出台,有沒有征求相關利益方,尤其是城區商戶的意見?從現有信息來看,并不能斷言當地就沒有征求意見,但假設當地征求了意見,鑒於這麼不靠譜、不人性的內容都能“通關”,征求意見環節恐怕也是走形式、做樣子。

  幹任何事都講究師出有名,按上饒城管部門的說法,招牌不讓寫經營內容,對招牌進行整改,是出於市容市貌考慮。只是,市容市貌好與壞的標准是什麼?市容市貌的範疇具體包括哪些?評判的權力在誰手上?是否也得讓廣大市民開口說話?這些需要厘清的問題的背後,一個不容回避的追問則是:城市到底是誰的,城市的審美該由誰來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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