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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房為何屢禁不止
http://www.CRNTT.com   2022-06-30 15:57:30


  近日,自然資源部通報了24宗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案例,是地方上報但未整改到位的。這些案例是去年7月國務院要求“零容忍”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之後發生的,屬於“頂風違建”。那麼,亂占耕地建房為何屢禁不止?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城市擴張、經濟發展和耕地保護之間存在矛盾時,因耕地保護產生的經濟效益更低,常常難以被優先考量。近些年,隨著城市化快速推進,城市像攤大餅一樣長大,而城市周邊的建設用地往往和耕地高度重合。

  第三次國土調查顯示,2019年建設用地為6.13億畝,較2009年第二次國土調查增加1.28億畝。此次通報的24宗案例中,除一宗耕地變成城鎮住宅用地外,其他均為占用耕地建設廠房。

  毫無疑問,發展經濟所需用地應得到保障,但當兩者間存在明顯衝突時,能帶來直接經濟效益的利用方式更容易被優先選擇。眼前的經濟效益能使當事人獲益,而耕地保護關系糧食安全,關系長遠宏觀大局,對地方自身經濟發展影響沒有那麼立竿見影。在這種觀念下,容易放鬆糧食安全這根弦,不能充分認識各地都有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就占用耕地建房而言,自然資源部曾表示,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範圍、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第三次國土調查顯示,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29億畝,其中村莊用地占3.29億畝,占比62%。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二元土地制度,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之前,只有經過國家征收後才可入市交易。這使得農村土地資源難以盤活,一些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行為常常冒頭。

  同時,隨著農村人口增多、經濟條件改善,住宅需求增加。但在不少地方,宅基地分配還沿襲當年的分配格局,這也是亂占耕地建房難以禁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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