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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親屬經商,為政商關系正本清源
http://www.CRNTT.com   2022-06-27 19:12:43


  領導幹部的親屬經商辦企業不單是家事,也事關公共利益,必須接受相應監督。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不僅為領導幹部家屬套上“緊箍咒”,更是吹響了從嚴管黨治吏的“集結號”。

  從近年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來看,“坑爹的兒子”“枕邊貪內助”“摟錢的耙子”“裝錢的匣子”成為貪腐案件裡高頻的熱詞,“一人當官、全家腐敗”的案例亦不在少數。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很容易滋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不當利益輸送等問題。即便合法經營,也容易給人留下“瓜田李下”“權力影子”等印象,深為群衆詬病,更為原本應該親有度、清有為的政商關系抹了黑。

  領導幹部親屬觸及商業利益,必須絕緣於“權力變現”。要實現這一點,嚴格規範必不可少。不必諱言,在當下的市場運行中,權力仍有相當強勢的幹預能力。某些領導幹部一句話、一個眼色,可能就會決定一個項目的走向。不少趨附者還會主動討好領導的親屬,以尋求最大化的利益。外部誘惑叠加內在訴求,難免造成權力追逐利益的亂象。市場經濟體系的複雜性、隱蔽性,也為領導親屬把手伸向商業利益提供了可能。

  “治已病”不如“防未病”。要杜絕這一問題,首先需要前移監督關口,切斷潛在的利益輸送鏈條,從源頭著手,緊盯各級“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這個“關鍵少數”,特別是廳局級以上幹部,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嚴格規範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關鍵在於“嚴”字當頭。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年度報告制度,同時加大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力度,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領導幹部,結合幹部選拔任用“凡提四必”進行查核,該退出的退出,該清理的清理。要嚴肅執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黨規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黨的各級組織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的責任,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綫”。

  “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林則徐的這句名言,說得何其透徹又何其超脫,放在今天依然振聾發聵。將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外部的嚴管結合“內心的律令”,才能收到最佳效果。這也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從嚴律己,嚴格約束家人,涵養清廉家風。從內築牢廉潔“防火墻”,引導親屬子女力戒特權思想和享樂思想,不行不義之舉,不謀不義之財,讓“兩袖清風”拂滿一室,為家庭氛圍注入清風正氣。從外撲滅貪腐“導火索”,把權力用在為群衆辦實事上面,做到公私分明,奉行“近水樓台不得月”,才能讓貪腐“繞道而行”,才能進一步淨化黨風政風,營造親清政商關系,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群衆基礎。(來源:宿遷日報 作者: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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