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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直播打賞!“青少年模式”優化升級須多方聯手
http://www.CRNTT.com   2022-05-11 19:28:08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5月7日,國家廣電總局等四部門發布《關於規範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再次對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等行為下禁令。

  近年來,我國陸續為治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賞亂象加設多道法律屏障。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册服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確,未成年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進行直播打賞的費用,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台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施行實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

  中央網信辦自2021年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進一步整治誘導未成年人直播打賞行為。各大網絡平台陸續推出了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模式,未成年人直播打賞亂象得到初步規範。

  《意見》的出台意味著未成年人直播打賞領域再迎“強監管”。《意見》明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發現網站平台違反上述要求,從嚴從重采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同時還規範重點功能應用,要求網站平台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在“防沉迷”問題上,也再次提到要優化青少年模式等。

  《意見》出台後,如何落實很關鍵。相關職能部門、網絡平台等各方主體應共同參與,擔起各自責任。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推動法律法規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實。直播和網絡平台須積極配合監督管理,確保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網絡主播及經紀機構應提升法治觀念,規範直播行為,以實際行動助力治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賞亂象。家長們則要做好家庭教育,對孩子的上網行為進行引導。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參與網絡直播打賞亂象才能够真正得到有效治理。(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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