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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司法溫情是司法的使命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31:23


  在江歌東京遇害1894天之後,其母江秋蓮迎來了青島市城陽區法院的一紙判決,被告劉某曦(劉鑫)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這件案外案被多家媒體命名為“江秋蓮起訴劉鑫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5年前,江歌在日本東京被舍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因江歌母親江秋蓮與劉鑫在江歌的死因上產生了分歧,矛盾日漸升級。從案由來看,“江秋蓮訴劉某曦案”早已超出了生命權糾紛的範疇。

  今日公布的一審裁判文書不僅認定了事實,劃分了責任,確定了賠償數額,同時還罕見地對江歌、劉某曦的行為直截了當地給出了道德評價。審判長在宣判中,當庭肯定江歌稱,江歌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

  同時,審判長亦當庭譴責劉鑫稱,劉某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一宗個案的裁判,當然不能只有道德評判,更應有法律評判。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江歌被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劉某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依法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綫,司法的結果從來不僅僅及於當事人。一審落判之前,不少網友在網上表達關注之餘,也廣為轉發一條評論:“如果劉勝訴,我會告訴我的孩子不要做江歌;如果劉敗訴,我會告訴我的孩子不要做劉鑫”。

  在“回應型司法”時代,通過適法、說法和尊法,讓法的精神在個案中實現,通過個案達至激濁揚清,弘揚美德義行,捍衛公序良俗,彰顯司法溫情,這已是今日司法的使命。(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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