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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落槌 捍衛公平正義維護世道人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27:17


  2022年1月10日,江秋蓮失去女兒的第1894天,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江歌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這一判決,雖然姗姗來遲,但仍然讓人倍感欣慰和溫暖。

  在民事訴訟層面上,江歌母親贏得了該案勝訴,而且法院判決最終徹底厘清該案中的相關是非曲直、過錯責任,進而有效捍衛了這起民事訴訟官司中的公平正義,它事實上還在更普遍更宏觀的社會公序良俗、道德倫理秩序層面上,起到了一種良好引導、規制、進而捍衛“世道人心”作用。

  法院判決書中用了很大的篇幅,在道德倫理層面,對原被告雙方的行為性質,進行了入情入理地深入評判:

  如對於江歌的救助劉暖曦行為,法院不僅認定其“無私幫助他人”的“扶危濟困”、“誠信友善”性質和德性,而且還進一步明確強調,“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誠信友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并旗幟鮮明地申明,“司法裁判應當守護社會道德底綫,弘揚美德義行,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而對於劉暖曦,判決書指出,“非但沒有心懷感恩并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

  誠然,道德與法律,確實是存在一定界限的不同領域,但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系,又并不是可以完全截然分明的,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從這個意義上說,強調“依法治國”的法治層面的社會公平正義,與維護“世道人心”——德治層面的社會公序良俗,事實上原本就是有機統一的,既不應不可偏廢,更不應相互對立起來。

  “江歌案”的一審判決,十分鮮明生動地體現詮釋了“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要求,不僅“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而且“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不僅做到了讓人們“充分感受公平正義”,而且進一步在此基礎上,也產生了某種強有力捍衛“世道人心”的矯正作用。(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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