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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曦,極度醜陋的利己主義者
http://www.CRNTT.com   2022-01-12 22:25:31


  1月1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起訴劉鑫(已改名為劉某曦)侵犯江歌生命權糾紛案宣判,劉某曦被判賠償江歌母親69.6萬元。

  “江歌案”并沒有因為時間的流逝而被人們所遺忘。無論時間過去多久,人們不會忘記一個名為江歌的女孩,無辜慘死於一個行凶者刀下。

  行凶者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人們不會忘記,除了凶手之外,另一個當事人劉鑫的醜陋表演。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不敢行走於陽光之下,那是因為內心陰暗得無以複加,無法直面陽光的照射,改名也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面臨不法侵害的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

  “劉某曦在事發後發表刺激性言論,進一步傷害了江秋蓮的情感”——看官,這是法院審理認定的事實,人性中自私、冷漠、忘恩負義等負面因子在這個個案中凸顯得淋漓盡致,讓人起一身雞皮。

  如果人人都像劉某曦這樣為人處事,公序良俗將不複存焉,互信互助從何談起,“他人就是地獄”將在現實中上演,想象一下,那將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景象!

  害怕被傷害,這是人的本能。但害怕被傷害不能以傷害他人為前提。事後對江歌的母親施以各種語言暴力,更凸顯了劉某曦的冷血。某種程度上,劉某曦的所作所為,其惡有甚於行凶者。凶手用利刃殺人,劉某曦則用其恬不知恥的言行,突破了人們關於人性可以卑劣到何種程度的最低想象。

  在這樣一個現實版農夫和蛇的故事裡,善良的江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而苟活者依然狺狺狂吠,這讓人無比心痛。盡管法律無法進一步追索其刑事責任,但在道德層面上,恥辱兩字將由大衆寫在她的墓志銘上。(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羊城晚報評論員:林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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