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鬆在10月12日上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本次改革在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戶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重要進展,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電力市場化改革進行時
近年來,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環節電價,國家發改委在2019年出台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准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這一變革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
到2020年,全國已經有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了上網電價。但今年以來,伴隨著全球能源行業的劇烈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國內煤炭、電力供應也持續偏緊,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的進一步調整也迫在眉睫。
今年6月以來,煤炭價格持續走高,為多地煤電企業帶來巨大經營壓力;此後,多地能耗雙控的實施,也讓電力供應緊張的情況在多地變得常見。為應對煤價飛漲對電力企業帶來的高成本壓力,廣西、雲南、內蒙古、湖南、廣東等地都對電力價格進行了調整。
針對煤炭和電力供應等問題,國常會、發改委等部門也多次表態要從多方面著手,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保供工作。
10月11日,國家能源委員會召開會議指出,供給短缺是最大的能源不安全,必須以保障安全為前提構建現代能源體系,著力提高能源自主供給能力;同時各地各有關方面要從實際出發,糾正有的地方“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確保北方群衆溫暖安全過冬,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經濟持續平穩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