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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子24年失而複得之後,其他的交給法律
http://www.CRNTT.com   2021-07-21 18:07:18


7月11日,山東、河南兩地公安機關在山東省聊城市,為郭剛堂、郭新振一家人舉行了認親儀式。(圖片來源:東方網)
  近日,尋子24年的郭剛堂在公安機關幫助下,找回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郭新振。這一被電影《失孤》翻拍而廣為人知的千裡尋子故事,在現實中實現了“大團圓”結局。認親儀式上,飽經風霜的郭剛堂夫婦抱著失而複得的兒子放聲痛哭,那一刻,有多少人為這個悲情故事喜極而泣,也對拐賣兒童這一犯罪行為的痛恨更加深刻。

  感動與振奮之餘,我們需要冷靜地問一句:郭新振是如何到養父母家中的,養父母涉及收買兒童嗎,他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而對於郭剛堂的兒子經人販子之手後,是如何到養父母家中的,并沒有更進一步的信息。養父母是否涉及收買兒童、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等沒有明確的說法。

  此前,郭剛堂接受媒體采訪提到把孩子的養父母“當成一門親戚去走動”,并且“尊重孩子的選擇”。認親後,郭新振依舊與養父母生活在河南,約定會多去山東看望郭剛堂夫婦。

  有一種聲音認為,我們需要尊重郭氏父子不追究養父母的責任這一選擇,不能苛求他們作出“某種簡單的、讓旁觀者痛快的清算式選擇”——“時間不能改變財產權的歸屬,誰的就是誰的,這是對‘物’,一旦換成‘人’,有些事情就比較複雜了”。

  誠然,24年,使郭新振從一個牙牙學語的幼兒成為了一名儀表堂堂的人民教師。這其中離不開養父母的培養、關懷和教育。不用懷疑,郭新振與養父母的感情一定不差,否則也不會認親之後回到養父母身邊。

  然而,是否由於“時間”而建立親情的,都可以不被追責收買兒童犯罪行為?郭剛堂一家心如刀割地度過了24年,承受著拐賣兒童犯罪的傷害、煎熬、與自責。騎著摩托車找孩子的郭剛堂更像是贖罪:只有在路上,他才覺得自己是個父親;只有在路上,他才覺得對得起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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