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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律嚴懲的滋味不會很“爽”!
http://www.CRNTT.com   2021-04-30 16:36:05


  近日,網絡上出現了新的“計量單位”:1爽=6.4億元。起因是鄭爽一年收入6.4億,超過了百分之九十的上市企業。網友戲謔道:“月薪5000元不吃不喝,也得從春秋戰國開始幹。”

  一年6.4億的收入從何而來?據新聞報道,鄭爽在拍攝電視劇《倩女幽魂》時,77天片酬高達1.6億,算下來一天約收入208萬。之後,她通過拆分收入、與制片方簽訂“陰陽合同”等,將“天價”片酬納入囊中。鄭爽母親都表示,這個價格放在現在也挺嚇人。28日,北京廣電部門、上海稅務部門相繼表示,正在依法對鄭爽的偷稅漏稅問題進行調查。

  偷稅漏稅,鄭爽不是“鼻祖”。鄭爽事件之後,新聞報道目前有75位藝人注銷了200家公司,其背後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風口浪尖上的這番操作,不由讓人浮想聯翩。

  天下熙熙皆為利往,賺錢是天經地義,但君子愛財,當取之有道。早在2018年,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制片委員會就明確規定,當紅流量演員的片酬不能超過所有片酬的70%。2020年,廣電總局再出新令,要求最高片酬不得超過5000萬元。在國家稅務總局、廣電總局等五部門明確要求嚴控演員片酬的背景下,鄭爽“頂風作案”,張口便喊出1.6億的高額片酬,還通過各種手段偷稅漏稅,枉顧自己作為公衆人物的形象,更將公民依法納稅的義務拋之腦後,可惡、可恨、可憎。

  “唯流量、唯明星”的畸形價值觀,讓鄭爽們嘗到了甜頭,也撑大了胃口。“天價”片酬更直接導致當前的影視作品品質給“流量”讓位,粗制濫造、演技不精問題頻出,行業風氣乃至社會風氣受到極壞影響。鄭爽的行為固然令人不齒,但要杜絕明星的“天價”片酬,法律限制是一部分,從根本上鏟除不良之風盛行的土壤,才是關鍵。

  “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幸福是靠奮鬥出來的,從實現小康到追求生活的更高品質品位,財富并非是難以啓齒的追求。但為了錢而投機取巧,將個人利益淩駕於法律紅綫之上,狂妄自大把一切視為手中玩物,那麼人只能像脫綫的風箏,不可避免地墜落。(來源:新湖南xhn•湖南日報客戶端官方賬號 作者: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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