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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0蔗糖”式擦邊球營銷說不
http://www.CRNTT.com   2021-04-15 23:42:55


  4月10日,元氣森林發布致歉聲明稱,在乳茶產品的產品標識和宣傳中,沒有說明“0糖”和“0蔗糖”的區別,容易引發誤解。從2月4日起生產的大部分乳茶和3月18日起生產的全部乳茶,包裝從原來的“0蔗糖低脂肪”改為“低糖低脂肪”。元氣森林同時提醒,乳茶有奶所以是有糖的。

  近幾年來,無糖飲品憑借著“好喝、不會發胖”的健康光環吸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購買,國內各類無糖飲品也是層出不窮。一般而言,“0糖”食品是相對於常規含糖食品而言的,指含單雙糖如葡萄糖、果糖、半乳糖、蔗糖、乳糖、麥芽糖的量很低的食品。“0蔗糖”食品則指在加工過程中未添加蔗糖作為甜味劑的食品,但并不代表該類食品內不含有葡萄糖、麥芽糖、澱粉等物質。也就是說,兩類食品的含糖成分和含糖量截然不同,有著本質區別。

  一些商家之所以在產品包裝上用大號字體標示“0蔗糖”,就是打擦邊球。要知道,很多普通人并非科普專家,甚至未必掌握基本的食品標注常識,腦海中根本不會對“0蔗糖”和“0糖”進行區分。如果不詳細閱讀產品標注,不查閱相關資料的話,消費者自然會將“0蔗糖”等同於“0糖”食品。商家正是鑽了這樣一個空子,引導消費者將“0蔗糖”產品腦補成“0糖”產品。

  這看似只是一種營銷策略,實則已經涉嫌誤導、誘導消費者。衆所周知,誠實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各方參與者均應遵守。對於商家來說,其在廣告宣傳文案中突出產品特色自然無可厚非。但不能以誤導消費者、模糊食品的成分含量為代價。而且對於事關消費者選擇權的食品成分,理當清晰無歧義地標注在產品包裝上,并應以普通人易於理解的語言做標注,而非含糊其辭地打擦邊球,或者故弄玄虛地利用專業術語作標注。

  對此,《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准確、清楚、明白。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縱觀“0蔗糖”式產品標示,商家就是利用普通消費者對“0蔗糖”和“0糖”難以區分,容易誤讀的現狀而刻意混淆概念,制造混亂。故其誤導、誘導消費者的情節相當明顯。

  雖然元氣森林主動發布了致歉聲明,但不能就此畫上句號。監管部門理當查清涉事商家到底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是否應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作為商家,也應本著對衆多消費者負責的態度事實求是地進行營銷策劃,而非自作聰明地把消費者當作“傻子”來糊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贏得消費者信任,贏得市場。(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作者:史洪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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