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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飛”豈能成為“套路飛”
http://www.CRNTT.com   2021-04-09 20:10:26


  2020年疫情暴發之後,多家航空公司推出“隨心飛”機票業務新模式。花費三四千元,購買“隨心飛”“快樂飛”機票套餐服務,就能在一段時間裡、一定條件下不限次數飛行。最近,不少消費者發現“隨心飛”的機票特別不好換。記者采訪後發現,兌換機票數量不透明的情況在航空公司普遍存在。消費者買的時候以為能隨心飛,換票的時候卻發現總是沒票。在使用過程,個別消費者還發現,一旦自己預訂的航班取消或者延誤,即使完全不是自己的責任,也要算作消費者違約,甚至被直接取消“隨心飛”資格。

  據報道可知,航空公司推出此項業務,實際上是賠錢賺吆喝。這些產品的平均客單價大約在八九百元,用戶飛個三四次就回本了,但對航空公司來說,用戶飛得越多,公司虧得越多。然而,既然是促銷活動,經營者就應該對未來的經營狀況和市場走向有合理的預判,而且,促銷活動往往都有賠錢的風險,甚至是商家以“賠錢”來打廣告,吸引人氣。

  而一旦等到真的賠錢了,或者客源充足了,就對購買“隨心飛”的消費者采取各種限制措施,顯然很不厚道,也有違誠信原則,是將自己的經營風險轉嫁給消費者,或者以限制消費者來降低經營成本。而且,其行為也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即便是促銷活動,經營者也應盡到充分的告知和提示義務,越是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款,越是可能引發糾紛的條款,越應盡到顯著的告知義務。否則不僅可能導致該條款對消費者不產生約束力,更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綜觀各航空公司的“隨心飛”類套餐,均設置了各種限制條款。那麼,在營銷時,就應盡到充分的告知義務,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非營銷時說得天花亂墜,等到消費者購買并使用時就冒出各種限制條件,甚至預訂的航班取消或者延誤,也要算作消費者違約,直接取消“隨心飛”資格。要知道,航班延誤和取消本來就是航空公司違約,反而責怪於消費者,簡直毫無誠信和規則意識。

  由是觀之,“隨心飛”變“鬧心飛”,完全是經營者在套路消費者,是將經營風險轉嫁給消費者的失信做法。對此,航空公司還需拿出誠意,善始善終解決用戶體驗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即便如報道所指出的每趟航班只有20個名額,也應將名額搶購情況予以公開,以廓清疑慮。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也有必要督促航空公司盡快整改,甚至有必要調查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只有真正尊重消費者,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才能贏得信任,占領市場。漠視消費者權益,帶來的只有用腳投票和法律責任。(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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