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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也應與法治相向而行
http://www.CRNTT.com   2021-01-21 22:41:45


  針對“石家莊南營鎮一老人被綁樹上并遭辱罵”一事,石家莊市槁城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20日發布相關情況通報稱,1月6日,槁城區全域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有村莊社區均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1月18日上午9時許,曹某要進入南營鎮水範寨村買煙,遭到村內卡口執勤人員制止,曹某不聽勸阻,執意要進入村內,執勤人員在村黨支部書記閆某的指使下,將曹某綁在樹上謾罵。事件發生後,南營鎮黨委政府給予水範寨村黨支部書記閆某停職處理,并要求各村疫情防控人員引以為戒,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調查。

  近段時間以來,石家莊出現疫情反彈,目前該市槁城區全域、新樂市全域、邢台南宮市全域仍為高風險地區,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在此種背景下,這名老人執意要進入高風險的村莊社區買煙,是對疫情防控規則的漠視,不論是在情理上還是在法理上,都有失妥當,對其予以懲戒,理所當然。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這名老人應受到相應懲戒,但當地村委將其綁在樹上并對其辱罵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此舉不僅有些“用力過猛”,也涉嫌違法。當地鎮黨委政府及時對直接責任人作出停職處理,并交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體現了有錯必改的應有擔當,無疑令人欣慰。

  應對疫情是一場法治大考。雖然嚴格限制人員流動對把好病毒外傳關口、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都至關重要,但并不意味著可以不顧法治底綫,隨意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人員施以“更猛”的管制手段。即使初衷良好,也應恪守基本法治原則。在這起將外出買煙老人捆綁在樹上并辱罵的極端個案中,當地村委的做法顯然有悖法治原則,實屬不可取,必須依法喝止。

  法無授權不可為。對任何個體施以有關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都必須於法有據且不能僭越法律底綫。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之規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應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照法條,不難發現,在這起為防控疫情而將外出老人捆綁在樹上的個案中,當地村委會的行為已明顯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當地公安機關啓動立案調查程序,是對公民人身自由的依法保護,體現了在法治原則下防控疫情的理性,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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