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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能遠離法治
http://www.CRNTT.com   2021-01-21 22:37:52


  近日,“石家莊市槁城區一老人外出被綁在樹上”的視頻引發輿論熱議。據報道,老人曹某執意外出買煙,遭到村內卡口執勤人員制止。在村黨支部書記閆某指使下,執勤人員將曹某綁在樹上并進行謾罵。媒體曝光後,書記被停職,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立案調查。

  基層工作任務重、工作難度大、人手有限,一些幹部難免有以“非常之舉”應對“非常之人”的想法。近期,槁城區全域已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曹某無視規定、不聽勸阻,幹擾疫情防控,確有必要予以懲處。或許在村幹部眼裡,將不守規則者綁在樹上,既操作簡單,又能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但問題是,如此操作合法嗎?

  公民平等享有人格尊嚴,這在憲法、刑法中均有體現。將曹某綁在樹上的舉動,是對其合法權利的侵犯。曹某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其行為自有法律懲處,不能僅憑村黨支部書記的一句話“好好綁他”,結果只會引發不好的示範效應。

  也許有人會為閆書記喊冤:針對那些不守規矩的頑固分子,就應采取“非常”手段。殊不知,這種想法缺乏法治思維。畢竟,村黨支部書記沒有執法權,與其訴諸私力解決問題,不如在第一時間報警,尋求有執法權的公安機關介入,這才是依法抗疫的正確思路。閆書記身為基層幹部,理應帶頭守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疫情防控工作,但其表現出來的不守法、不合法,辜負了群衆期待,也有損幹部形象。

  如何平衡疫情防控與民衆生活,是擺在基層幹部面前的重要課題。正因如此,防疫工作更需要法治思維引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面對不守規則者,少些野蠻,多些耐心,善用法律武器,讓法律公正評判,讓群衆服氣,何樂而不為?(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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