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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聽勸阻被綁樹上,必須重申防疫不能動用私刑
http://www.CRNTT.com   2021-01-21 22:35:14


  1月20日,石家莊市槁城區就老人外出被綁樹上一事做出回應。通報稱,槁城區全域調整為高風險地區,所有村莊社區均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1月18日上午9時許,曹某要進入南營鎮水範寨村買煙,遭到村內卡口執勤人員制止,曹某不聽勸阻,執意要進入村內,執勤人員在村黨支部書記閆某的指使下,將曹某綁在樹上謾罵。目前,閆某被停職處理,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立案調查。

  應當說,曹某在當地采取嚴格防控措施的情況下不聽勸阻固然有錯,但這絕不是執勤人員動用私刑懲戒老人的理由。執勤行為不等同於執法,而即便執法也不意味著能繞過國家現行法律私下使用強制力隨意處罰公民,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若沒有這一共識,僅從“不聽勸阻”的行為或“好的出發點”作出論斷,不顧程序的合法性,必定會帶來更大的不公和對公共秩序的傷害。一言以蔽之,曹某有錯,但實行捆綁的執勤人員和指使的閆某用一個更嚴重的錯誤去“規範”前一錯誤,反而造成了更具有危害性的不規範。

  不動用私刑毫無疑問是疫情防控的原則,也是文明社會和公共治理現代化的要求。然而,從去年開始類似事件總會隔一段時間重新出現在公衆的視野中,無論是因打牌被作出“游街訓誡”處罰的“麻友”,還是不戴口罩被捆在墻柱上的村民,某些執勤人員總是在“為你好”的思想下讓人很不好。如今,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立案調查再次重申了一個道理:動用私刑極易觸犯法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根據情節輕重,要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年過去,相同事件重新上演,基層防控部門有必要以此案例為指導對防控執勤方式和尺度再次予以明確和強調。當然,如果以後再有人不配合防疫規定,但行為够不上違法,勸阻又無效的,該如何處理?顯然這也需要適當指引,是將“不聽勸阻”視為違法行為的升格條件,讓基層執勤人員有個意見指導作為執勤和警示依據,還是創新其他辦法讓執勤人員在“講理講不通”時還能够開展工作,無疑是對基層治理智慧的考驗。

  具體到槁城區的這個案例,很多人恐怕不理解,為何曹某一定要出門買煙,是所有村莊社區采取了嚴格的防控措施後,日常生活半徑裡買不到煙了,還是想憑著買煙的借口出門走走?弄清楚原因是有效解決此類問題的關鍵。比如,如果是買不到煙了,是否可以通過社區工作人員填報每日需求,進而滿足抽煙的需要;而如果是嚴格的管理措施下,人們想出門走走也不是沒有解決辦法,要知道,即使是在武漢疫情最嚴重期間,為了避免嚴格防控帶來心理疾病的隱患,也曾采取過無疫情社區放開居民有序遛彎,分網格、分區、分時、分段下樓在小區內進行非聚集性的個人活動的措施。

  所以,希望高風險地區也能從過往疫情防控的經驗中翻出妙招解決現有問題,最重要的是,疫情防控要解決的是問題,而不是人。(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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